首 页 加入收藏 商务服务 在线咨询

求购信息 企业库 资讯频道 技术频道 展会信息 人才交流
鸿辉环境试验仪器设备厂
主营产品:恒温恒湿箱,盐雾试验机,紫外线老化箱,冷热冲击箱,工业烤箱,蒸汽老化试验机,紫外线耐候老化机,干燥箱,盐雾腐蚀…
会员级别 免费会员  收藏此公司 
首    页
求购信息
产品供应
公司简介
人才招聘
在线咨询
联系方式
  联系方式  

地址:东莞横沥镇田坑村
电话:0769-83765930
传真:0769-88979035
手机:13725726727
联系人:诸葛华蓉

 
 
您现在的位置:鸿辉环境试验仪器设备厂 >> 产品展示 >> 可程式高低温试验机
  可程式高低温试验机  
产品名称: 可程式高低温试验机
产品编号:
产品商标:
产品规格:
参考价格: 面议
更新日期: 2014/10/14 14:53:47
被阅次数: 390次
 
  详细说明  

可程式高低温试验机

 详情说明

可程式高低温试验机 高低温试验箱  高低温交变箱

产品名称: 可程式高低温试验机简单介绍
  可程式高低温试验机本产品符合GB10592·89、GB2423·22·87标准。性能可靠,操作简便,控制技术达到目前国际*、性价比明显优于同类进口设备,是进行高低温交变试验的理想设备。 
  ◇可程式高低温试验机型号规格
型号 THH-80C THH-150C THH-225C THH-408C THH-800C THH-1000C 
可程式高低温试验机主要技术参数温度范围 H:-0℃~+150℃,R:-20℃~+150℃, L:-40℃~+150℃,
U:-60℃~+150℃,S:-70℃~+150℃ 
温度精度 ±0.3℃ 
温度均匀度 ±0.5℃ 
升温时间 0℃~+150℃约需20min -20℃~+150℃约需35min -40℃~+150℃约需40min-60℃~+150℃约需50min -70℃~+150℃约需60min
降温时间 +20℃~-0℃约需20min +20℃~-20℃约需45min +20℃~-40℃约需60min +20℃~-60℃约需80min +20℃~-70℃约需90min 
内箱尺寸 400×500
×400 500×600
×500 500×750
×600 600×850
×800 1000×1000
×800 1000×1000
×1000 
外箱尺寸 880×1650
×920 1000×1500
×1000 1100×1600
×1100 1200×1700
×1300 1500×1850
×1400 1500×1850
×1520 
内箱材质 SUS304#不锈钢镜面板 
外箱材质 不锈钢雾面拉丝板或烤漆喷塑 
保温材质 硬质发泡胶(当高温为150℃时采用玻璃棉) 
冷冻系统 全封闭压缩机 
配件 观察窗,上下间距可调隔层2片,测试孔Ø50mm一个,箱内照明灯 
重量 200 300 400 450 550 600 
电源 AC220V 50Hz AC380C 50Hz

可程式高低温试验机控制系统 
温度控制器 原装韩国进口按键式全英文显示控制器 
操作界面 LCD液晶显示 
运转方式 定值运转、程序运转 
设定方式 按键式 
分辨率 温度: ± 0.1 ℃ 
传感器 PT100热电阻 
控制方式 PID控制 
通讯功能 LAN网络接口选购件 
附属功能 报警显示功能,停电保护功能,上限温度报警功能,定时功能(自动启动及自动停止),自诊断功能,曲线记录显示功能

  除了生产可程式高低温试验机外,我公司还设计制造:可程式高低温试验机、高低温试验箱、高低温交变箱 、冷热冲击试验机、恒温恒湿试验机、高低温试验机、快速温度变化试验机、紫外线老化测试机、大型恒温恒湿试验室、高低温交变湿热试验箱、高低温冲击试验箱、高低温试验箱、快速温变试验箱、紫外线老化试验箱、步入式交变湿热实验室、步入式环境试验室、高低温试验箱、湿热试验箱、温度冲击试验箱、温度/湿度/振动三综合试验箱、高低温低气压试验箱、盐雾腐蚀试验箱、盐水喷雾试验机、标准计量检定装置、高温试验箱、精密热风循环烘箱、热老化试验箱、干燥箱、恒温槽、生化培养箱、药物稳定性试验箱等可靠度测试设备。欢迎广大用户来函、来电索取更详细资料。

  感谢您对我公司的支持和信赖,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,欢迎来电来函咨询订购!

免责声明: 以上所有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,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。干燥设备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。
 
关于我们 | 联系我们 | 本站公告 | 服务条款 | 网站帮助 | 商务服务| 法律声明 | 法律顾问 | 友情链接 | 在线咨询 | 网站地图
Copyright © 2004-2025 干燥设备技术网 版权所有  苏ICP备05005804号  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苏B2-20110228